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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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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广东省 广州市 越秀区 农林街道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A室
  • 姓名: 范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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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应分类

    供应广州专业代理刑事案件,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2017-11-09
  • 阅读量:125
  • 价格:面议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不限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广东广州越秀区农林街道  
  • 关键词:广州,,被保证人,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供应广州专业代理刑事案件,代为申请取保候审详细内容

    刑事诉讼法*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五十二条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五十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五十四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五十五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五十六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十六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020-87305695;【范助理】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楼13A室;地铁:区庄站B2出口;公交车:羊城晚报社站;自驾车: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广百百货旁边,**井百货斜对面;广东省教育厅斜对面
    
    佛山办公室地址:佛山市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21楼2119室;地铁:祖庙站A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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