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子女的年龄分两种情况来决定: **,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 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考虑: (1)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 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我国《婚姻法》*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邹强律师从事法律行业近23年,系*婚姻法、民事诉讼、公**、合同法、经济法律师,为广州地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房产纠纷、刑事辩护、劳资纠纷、交通事故及其他侵权赔偿、经济合同、公司业务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以对案情分析*特、思维敏捷获得广大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020-87305695;【范助理】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楼13A室;地铁:区庄站B2出口;公交车:羊城晚报社站;自驾车: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广百百货旁边,**井百货斜对面;广东省教育厅斜对面 佛山办公室地址:佛山市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21楼2119室;地铁:祖庙站A出口; 专长领域:房产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经济仲裁、 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