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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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广东省 广州市 越秀区 农林街道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A室
  • 姓名: 范助理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未认证 微信未绑定

    供应分类

    供应广州律师劳动工伤、交通损害律师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2017-11-09
  • 阅读量:110
  • 价格:面议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不限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广东广州越秀区农林街道  
  • 关键词:广州,交通检验,鉴定

    供应广州律师劳动工伤、交通损害律师详细内容

    21年执业经验广州良好律师,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是你值得信任的律师。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需到**鉴定中心机构鉴定伤残等级,那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又如何规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及时限的。
         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3、 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4、 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5、评定书。 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6、 不同的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对象出具多份鉴定结论,若各鉴定机构均具有法定鉴定资格时,应依据鉴定机构级别的高低,一般应采信高一级别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排除那些级别较低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020-87305695;【范助理】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楼13A室;地铁:区庄站B2出口;公交车:羊城晚报社站;自驾车: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广百百货旁边,**井百货斜对面;广东省教育厅斜对面
    
    佛山办公室地址:佛山市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21楼2119室;地铁:祖庙站A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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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来到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网站, 具体地址是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A室,联系人是范助理。 主要经营着名公**律师、着名合同法律师、着名房地产律师、着名民商法律师,刑事辩护*型律师。 单位注册资金未知。 这里价格实惠,这里生活服务齐全,我们的服务有:着名公**律师、着名合同法律师、着名房地产律师、着名民商法律师,刑事辩护*型律师!欢迎前来合作!